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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更新时间:2019-12-25 浏览次数:12789 来源:后台管理员

 为便利社会公众和个服务企业对象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 (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理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云厅字201911号)规定要求,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是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为正科级。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对祥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强化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 
    (二)负责牵头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祥云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评价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规划执行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落实祥云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祥云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核查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五)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孩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据授权,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负责执法监测工作。开展执法监测,建立坐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承担相应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十二)组织协调开展祥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中央和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责任追究。 
    (十三)组织开展祥云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在州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下,开展联动执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四)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五)完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和祥云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司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1.组织机构信息:单位主要领导信息、单位基本信息(简介)、单位法定职能、内设机构(各科室及工作职能);2.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的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的文件)、非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布的一般性政策文件);3.规划计划:生态环境保护计划;4.工作信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会议信息、通知、公告、公示、政务动态、机关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5.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审批;6.人事信息;7.财务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8.统计信息:经济指标统计分析。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1个: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iangyun.gov.cn。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网上提交,网址:http://www.xiangyun.gov.cn/xyxrmzf/c102102/ysqgk.shtml; 
    2.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窗口”提交,地址:祥云县祥城镇龙岗路1号祥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窗口;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0872-3128090,传真号码:0872-3125967,电子邮箱:xyxzwfw@163.com。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全民健身中心对面),工作时间为8:00-11:3014:00-17:30(工作日),联系方式0872-3062168。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办公室0872-3062168,邮箱xyhjbh@163.com。


主办单位:祥云县商务局 | 承办单位:祥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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